(2)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将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pg电子网站。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欧科亿盈利能力一般,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股价合理◆■。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注•▪★:上海沃兹金田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历史股东施伟国实际控制的公司,施伟国于2016年5月退出投资,即从2017年5月开始,施伟国及其投资或任职的公司不属于发行人关联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规定-○,报告期内■▷,由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发行人应比照关联交易的要求持续披露与上述原关联方的后续交易情况…•,以及相关资产▷△、人员的去向等◇■▷-。欧科亿IPO申报期间为2017年—2019年及2020年1-6月,招股说明书中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了与金田锯业的持续交易情况。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同时公司董事穆猛刚担任格林美财务总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pg电子网站◇△○▽▷■、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pg电子网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欧科亿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穆猛刚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锌熔料、碳化钨等原材料▲○=-●,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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